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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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後, 孟聽雨不像先前那樣忙碌,她也有了更多的時間約會。
不過臨近考試周,她跟盛韜約會也都是安排在了圖書館。圖書館位置緊俏, 放眼望去, 滿滿的都是在埋頭看書覆習的學生, 學校附近的奶茶店咖啡館更是人滿為患。松弛了快一個學期,大部分學生都在這時候表演頭懸梁錐刺股,就怕掛科。
這天孟聽雨偷懶多睡了一會兒,再下樓跟盛韜匯合前往圖書館時, 已經沒了位置。
孟聽雨垂頭嘆息,“都怪我, 我要是早起二十分鐘,不,十分鐘都夠了。”
盛韜被她這可愛模樣逗笑, 將手心搓熱後捂著她的耳朵, 稍稍彎腰盯著她的眼睛說, “沒關系, 你可以多睡一下。我們去別的地方覆習也是一樣。”
其實現在的課程孟聽雨都學過,可前世她已經三十多歲, 畢業十來年,學到的東西早就打包又還給了老師。
現在也只能從頭開始,對比高中, 大學生活已經很輕松了,她還是希望完美的畢業。
前世大學四年她從來沒掛科過,那麽現在當然也不能。
“去哪裏?”孟聽雨問。
盛韜拉著她有些冰的手揣回口袋, 輕笑著說道:“山人自有妙計。”
孟聽雨怎麽都沒想到盛韜會偷偷帶她來了他家。
盛韜怕她緊張, 一邊掏鑰匙一邊急忙解釋:“我爸在外地忙項目, 不到過年他不會回來的,我媽也去出差了。你放心,他們不會突然回來。”
想起什麽,他又自嘲一笑,“就算他們回了燕市,也不會回家的。”
孟聽雨還有什麽辦法呢,都已經被他帶到家門口來了。
這時候總不能扭頭就走吧。
盛韜不管再怎麽考慮周到,他也不過只有十九年的閱歷。他也會做一些符合這個年齡男生會做的事,比如瞞著女朋友把她做的發卡買下來,比如想給她驚喜,都沒有問過她意見就帶她回了家。
但孟聽雨不會跟他生氣。
可能……姐弟戀就需要更多的包容?
她這樣想著。
不過為了讓盛韜知道這樣做其實並不合適,她在他給她找拖鞋時,背靠著玄關櫃子故作介意地問他,“老實交代,你帶幾個人來你家過?”
盛韜找到了一雙新拖鞋,蹲在她腳邊,很細心地給她解鞋帶,“很多人。”
孟聽雨明明知道他在開玩笑,卻還是縮了縮腳。
他一手托住她的腳,撓了撓她的腳背,眼眸裏滿是笑意,“吃醋了?聽我說,我帶很多朋友來過,不過都是男生,女生的話,你是第一個。”
“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孟聽雨說。
盛韜幫她換好拖鞋又起身,捋了捋她被風吹亂的頭發,笑道:“說謊的人今天親不到女朋友。”
孟聽雨撲哧笑出聲來。
盛韜牽著她的手走進客廳,“前幾天跟你說過,今天殷明生日,他訂的餐廳離我家也很近,我們覆習之後可以直接過去。”
盛家位於中心地段的書香門第小區。戶型方方正正的,客廳視野開闊,室內裝修簡潔卻不失溫馨。孟聽雨也沒有四處打量,被盛韜牽著進了他的書房。
“家裏的書房我爸媽很少用,他們都不會把工作帶回家裏。”盛韜說,“他們也不習慣,這書房就留給我用,我高三那會兒可不敢在看得見床的地方覆習,一看到床就犯困,所以呢,你別擔心,這書房只有我用。”
孟聽雨還沒點頭,盛韜順手關上書房的門,就要摟著她親吻。
處於熱戀期的男生總是想要貼著女朋友,說幾句話就想親一下。
逐漸地,也會發覺親吻好像也不夠。
孟聽雨撇過頭,避開了他,像捏鴨子嘴巴一樣捏著他,很認真地說:“就當這裏是圖書館,而且,這是你家,我不習慣這樣。”
盛韜後知後覺,小心翼翼地問她,“你是不是生氣了?”
他又解釋,“其實我也是臨時起意,就想著殷明訂的餐廳離我家很近,所以……”
“下次你可以提前跟我說。”孟聽雨輕嘆一聲,“雖然你說你爸媽不會回來,可萬一呢,那你爸媽跟我碰上,大家不都會很尷尬嗎?”
她還以為盛韜會帶她去安靜的奶茶店或者咖啡廳。S
盛韜見她這樣,心裏也懊悔,他是想給她驚喜,卻發現自己好像又搞砸了,“對不起,那我們現在走?”
孟聽雨推開他,坐在椅子上轉了個圈,對他指了一指,“那你還是別折騰我了,我得抓緊時間覆習,不過,下不為例哦,只此一次。”
盛韜這才松了一口氣,可憐巴巴地湊過去,在她面前蹲下,“下次不會了,是我考慮不周。”
“恩,乖~”孟聽雨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腦袋。
這事兒就算翻篇。
忽略盛韜時不時都要去拉她的手這種小動作,他們確實更像是在圖書館。
徐朝宗一大清早就去了公司給系統做維護。這種事本來也不用他,但那邊公司打來電話說維護系統的人正好休假,便拜托他過來走一趟。除了維護系統以外,徐朝宗還被部門經理拉著開了個會,等忙完後,都已經是下午五點多。
他剛進電梯,部門經理也夾著公文包進來。
“小徐,今天真是多虧了你,你去哪裏?回學校?”
徐朝宗回:“去天街廣場那邊。”
“巧了,我正好也經過那裏,你就坐我的車吧,我帶你一程。”經理又拍了拍徐朝宗的肩膀,“別見外,本來今天就麻煩了你,你放心,”他擡手看了眼腕表,“還沒到晚高峰,走吧,肯定比你自己坐車要快。”
電梯直行到負一樓停車場。
徐朝宗跟著經理上車。他還記得,前世他創業時,這位經理給了他很多寶貴的意見,兩人也算是忘年之交。
“你去天街那邊做什麽?”經理發動車子,邊跟他閑聊,還不忘提醒他,“車後座有零食,你要是餓了也吃點。”
徐朝宗擺手,“不了。我室友今天生日。”
車子緩緩駛出停車場,六點不到,燕市已經被暮色籠罩。經理拉長了音調,調侃他,“果然年輕人就愛跟年輕人玩,我們部門最年輕的都三十,難怪上次聚餐叫你你不肯來。是不是覺得跟我們有代溝?”
徐朝宗淡淡一笑,“沒有。那次是真的有事,您也知道我在給一個高中生當家教。以前同學的聚會我也不會參加。”
經理聞言便跟他開玩笑,“那這次去是因為聚會上有你喜歡的女孩子嗎?”
這話題跳躍太快。
經理之所以提起這個,純粹是下午在茶水間碰到前臺,前臺偷偷問他,那個又高又帥的大學生有沒有女朋友。
他只是順口一提,卻沒想到徐朝宗竟然沈默,不免感到詫異,“真是有喜歡的女生?”
徐朝宗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這個問題。
可他得承認,他之所以會去殷明的生日聚會,也的確是因為孟聽雨會在。
見徐朝宗並沒有想說的意思,經理也不再追問。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著。
徐朝宗實在內心煩悶,竟鬼使神差地開口道:“我有一個朋友……”
其實話說出口的那一剎那他就後悔了。
他並不習慣去傾訴什麽,他也不覺得跟別人傾訴會得到什麽有用的建議。
回到這具十九歲的身體裏,那些獨屬於這個年紀的各種情緒他都無法拋卻。至少,如果他還在自己的身體裏,並沒有重生的話,他不會像現在這樣焦躁,仿佛有一頭猛獸關在他的心裏。他是多出了十幾年的人生經驗,可他的感情經歷裏,除了一個孟聽雨畫下過濃重筆墨以外,再沒其他人來過。
他這幾天甚至在渴求一件事。
讓他回到三十七歲的身體裏,哪怕半個小時都行。
那樣的話,可能他會知道自己該怎麽做。
沒等徐朝宗反悔,經理就意味深長地說道:“然後呢,你的這個朋友怎麽了?”
徐朝宗沈默。
他不知道該如何在不被別人當瘋子的情況下講述清楚他所經歷的一切。
“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一個喜歡的人?”經理引導著他,“你們這個年紀的孩子好像大多數都是為了感情煩惱。可以理解,我像你們這麽大的時候,因為失戀買醉結果酒精中毒還進了醫院。這件事你可別對別人說,我老婆現在還會拿這件事來笑話攻擊我。”
徐朝宗何嘗不知道自己的把戲已經被經理看穿了。
他很無奈。
可能是這樣的氣氛跟環境,不聊點什麽也說不過去,他試圖讓自己放松,緩緩道來,“他……的那個人現在有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幾個月後就會出國,還會在國外定居。”
經理心想,刺激。
面上卻不顯,故意問道:“那他們感情深厚嗎?談了很多年?”
大概是這句話激怒到徐朝宗了,他皺著眉頭平聲道:“沒有,才談,很淺,沒有任何感情基礎。”
簡直脆弱得不堪一擊。
經理了然,又問道:“那這個女生會跟她男朋友一起出國嗎?他們有計劃嗎?”
徐朝宗想都沒想,斬釘截鐵道:“絕對不可能,她不會的。”
開什麽玩笑。孟聽雨是絕對不可能跟盛韜出國的,盛韜算什麽?當年他畢業時,也在猶豫是究竟留在燕市還是去深市,那會兒她也要準備實習,他問過她,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邊機會也很多。她很堅決地拒絕了。
那時候他們都談了幾年,感情濃度絕對不是現在的盛韜可以比擬的。
她說,她是獨生女,是絕對、絕對不可能為了別人離開她父母身邊的,即便是她的男朋友。
燕市有她的家人,也有她的朋友,她在這裏出生成長,她並不向往別的城市。
他們當年那樣相愛,感情那樣深厚,她都不會為了他去深市,深市離燕市雖然也不近,但好歹都在國內,即便如此,她都拒絕,更何況是為了感情並不深厚的盛韜去國外,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
經理被他這語氣都嚇了一跳,問道:“這麽肯定?”
徐朝宗:“她絕對不會跟他出國,我確定。”
經理哈哈大笑起來,笑過之後才道:“按照我的人生經驗,分手的概率很大。”
“不是概率很大。”徐朝宗語氣低沈,“是一定會分手。”
“那就叫你……朋友別太心急,要耐得住性子,反正他們會分手,實在喜歡的話,就慢慢等著吧,等他們分手。”
惡趣味令經理哼唱了一首歌的幾句旋律。
你知道我在等你們分手嗎。
徐朝宗眼眸深沈。
他跟孟聽雨在一起那麽多年,無論他們有沒有分開,他都希望她過得很好。
理智告訴他,他不應該打擾她現在的生活,以她的心智,她完全可以處理好之後跟盛韜的種種。
可理智不爭氣,它沒辦法占據他大腦的全部。
他會憤怒,會焦躁,會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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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孟聽雨偷懶多睡了一會兒,再下樓跟盛韜匯合前往圖書館時, 已經沒了位置。
孟聽雨垂頭嘆息,“都怪我, 我要是早起二十分鐘,不,十分鐘都夠了。”
盛韜被她這可愛模樣逗笑, 將手心搓熱後捂著她的耳朵, 稍稍彎腰盯著她的眼睛說, “沒關系, 你可以多睡一下。我們去別的地方覆習也是一樣。”
其實現在的課程孟聽雨都學過,可前世她已經三十多歲, 畢業十來年,學到的東西早就打包又還給了老師。
現在也只能從頭開始,對比高中, 大學生活已經很輕松了,她還是希望完美的畢業。
前世大學四年她從來沒掛科過,那麽現在當然也不能。
“去哪裏?”孟聽雨問。
盛韜拉著她有些冰的手揣回口袋, 輕笑著說道:“山人自有妙計。”
孟聽雨怎麽都沒想到盛韜會偷偷帶她來了他家。
盛韜怕她緊張, 一邊掏鑰匙一邊急忙解釋:“我爸在外地忙項目, 不到過年他不會回來的,我媽也去出差了。你放心,他們不會突然回來。”
想起什麽,他又自嘲一笑,“就算他們回了燕市,也不會回家的。”
孟聽雨還有什麽辦法呢,都已經被他帶到家門口來了。
這時候總不能扭頭就走吧。
盛韜不管再怎麽考慮周到,他也不過只有十九年的閱歷。他也會做一些符合這個年齡男生會做的事,比如瞞著女朋友把她做的發卡買下來,比如想給她驚喜,都沒有問過她意見就帶她回了家。
但孟聽雨不會跟他生氣。
可能……姐弟戀就需要更多的包容?
她這樣想著。
不過為了讓盛韜知道這樣做其實並不合適,她在他給她找拖鞋時,背靠著玄關櫃子故作介意地問他,“老實交代,你帶幾個人來你家過?”
盛韜找到了一雙新拖鞋,蹲在她腳邊,很細心地給她解鞋帶,“很多人。”
孟聽雨明明知道他在開玩笑,卻還是縮了縮腳。
他一手托住她的腳,撓了撓她的腳背,眼眸裏滿是笑意,“吃醋了?聽我說,我帶很多朋友來過,不過都是男生,女生的話,你是第一個。”
“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孟聽雨說。
盛韜幫她換好拖鞋又起身,捋了捋她被風吹亂的頭發,笑道:“說謊的人今天親不到女朋友。”
孟聽雨撲哧笑出聲來。
盛韜牽著她的手走進客廳,“前幾天跟你說過,今天殷明生日,他訂的餐廳離我家也很近,我們覆習之後可以直接過去。”
盛家位於中心地段的書香門第小區。戶型方方正正的,客廳視野開闊,室內裝修簡潔卻不失溫馨。孟聽雨也沒有四處打量,被盛韜牽著進了他的書房。
“家裏的書房我爸媽很少用,他們都不會把工作帶回家裏。”盛韜說,“他們也不習慣,這書房就留給我用,我高三那會兒可不敢在看得見床的地方覆習,一看到床就犯困,所以呢,你別擔心,這書房只有我用。”
孟聽雨還沒點頭,盛韜順手關上書房的門,就要摟著她親吻。
處於熱戀期的男生總是想要貼著女朋友,說幾句話就想親一下。
逐漸地,也會發覺親吻好像也不夠。
孟聽雨撇過頭,避開了他,像捏鴨子嘴巴一樣捏著他,很認真地說:“就當這裏是圖書館,而且,這是你家,我不習慣這樣。”
盛韜後知後覺,小心翼翼地問她,“你是不是生氣了?”
他又解釋,“其實我也是臨時起意,就想著殷明訂的餐廳離我家很近,所以……”
“下次你可以提前跟我說。”孟聽雨輕嘆一聲,“雖然你說你爸媽不會回來,可萬一呢,那你爸媽跟我碰上,大家不都會很尷尬嗎?”
她還以為盛韜會帶她去安靜的奶茶店或者咖啡廳。S
盛韜見她這樣,心裏也懊悔,他是想給她驚喜,卻發現自己好像又搞砸了,“對不起,那我們現在走?”
孟聽雨推開他,坐在椅子上轉了個圈,對他指了一指,“那你還是別折騰我了,我得抓緊時間覆習,不過,下不為例哦,只此一次。”
盛韜這才松了一口氣,可憐巴巴地湊過去,在她面前蹲下,“下次不會了,是我考慮不周。”
“恩,乖~”孟聽雨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腦袋。
這事兒就算翻篇。
忽略盛韜時不時都要去拉她的手這種小動作,他們確實更像是在圖書館。
徐朝宗一大清早就去了公司給系統做維護。這種事本來也不用他,但那邊公司打來電話說維護系統的人正好休假,便拜托他過來走一趟。除了維護系統以外,徐朝宗還被部門經理拉著開了個會,等忙完後,都已經是下午五點多。
他剛進電梯,部門經理也夾著公文包進來。
“小徐,今天真是多虧了你,你去哪裏?回學校?”
徐朝宗回:“去天街廣場那邊。”
“巧了,我正好也經過那裏,你就坐我的車吧,我帶你一程。”經理又拍了拍徐朝宗的肩膀,“別見外,本來今天就麻煩了你,你放心,”他擡手看了眼腕表,“還沒到晚高峰,走吧,肯定比你自己坐車要快。”
電梯直行到負一樓停車場。
徐朝宗跟著經理上車。他還記得,前世他創業時,這位經理給了他很多寶貴的意見,兩人也算是忘年之交。
“你去天街那邊做什麽?”經理發動車子,邊跟他閑聊,還不忘提醒他,“車後座有零食,你要是餓了也吃點。”
徐朝宗擺手,“不了。我室友今天生日。”
車子緩緩駛出停車場,六點不到,燕市已經被暮色籠罩。經理拉長了音調,調侃他,“果然年輕人就愛跟年輕人玩,我們部門最年輕的都三十,難怪上次聚餐叫你你不肯來。是不是覺得跟我們有代溝?”
徐朝宗淡淡一笑,“沒有。那次是真的有事,您也知道我在給一個高中生當家教。以前同學的聚會我也不會參加。”
經理聞言便跟他開玩笑,“那這次去是因為聚會上有你喜歡的女孩子嗎?”
這話題跳躍太快。
經理之所以提起這個,純粹是下午在茶水間碰到前臺,前臺偷偷問他,那個又高又帥的大學生有沒有女朋友。
他只是順口一提,卻沒想到徐朝宗竟然沈默,不免感到詫異,“真是有喜歡的女生?”
徐朝宗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這個問題。
可他得承認,他之所以會去殷明的生日聚會,也的確是因為孟聽雨會在。
見徐朝宗並沒有想說的意思,經理也不再追問。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著。
徐朝宗實在內心煩悶,竟鬼使神差地開口道:“我有一個朋友……”
其實話說出口的那一剎那他就後悔了。
他並不習慣去傾訴什麽,他也不覺得跟別人傾訴會得到什麽有用的建議。
回到這具十九歲的身體裏,那些獨屬於這個年紀的各種情緒他都無法拋卻。至少,如果他還在自己的身體裏,並沒有重生的話,他不會像現在這樣焦躁,仿佛有一頭猛獸關在他的心裏。他是多出了十幾年的人生經驗,可他的感情經歷裏,除了一個孟聽雨畫下過濃重筆墨以外,再沒其他人來過。
他這幾天甚至在渴求一件事。
讓他回到三十七歲的身體裏,哪怕半個小時都行。
那樣的話,可能他會知道自己該怎麽做。
沒等徐朝宗反悔,經理就意味深長地說道:“然後呢,你的這個朋友怎麽了?”
徐朝宗沈默。
他不知道該如何在不被別人當瘋子的情況下講述清楚他所經歷的一切。
“你的朋友是不是有一個喜歡的人?”經理引導著他,“你們這個年紀的孩子好像大多數都是為了感情煩惱。可以理解,我像你們這麽大的時候,因為失戀買醉結果酒精中毒還進了醫院。這件事你可別對別人說,我老婆現在還會拿這件事來笑話攻擊我。”
徐朝宗何嘗不知道自己的把戲已經被經理看穿了。
他很無奈。
可能是這樣的氣氛跟環境,不聊點什麽也說不過去,他試圖讓自己放松,緩緩道來,“他……的那個人現在有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幾個月後就會出國,還會在國外定居。”
經理心想,刺激。
面上卻不顯,故意問道:“那他們感情深厚嗎?談了很多年?”
大概是這句話激怒到徐朝宗了,他皺著眉頭平聲道:“沒有,才談,很淺,沒有任何感情基礎。”
簡直脆弱得不堪一擊。
經理了然,又問道:“那這個女生會跟她男朋友一起出國嗎?他們有計劃嗎?”
徐朝宗想都沒想,斬釘截鐵道:“絕對不可能,她不會的。”
開什麽玩笑。孟聽雨是絕對不可能跟盛韜出國的,盛韜算什麽?當年他畢業時,也在猶豫是究竟留在燕市還是去深市,那會兒她也要準備實習,他問過她,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邊機會也很多。她很堅決地拒絕了。
那時候他們都談了幾年,感情濃度絕對不是現在的盛韜可以比擬的。
她說,她是獨生女,是絕對、絕對不可能為了別人離開她父母身邊的,即便是她的男朋友。
燕市有她的家人,也有她的朋友,她在這裏出生成長,她並不向往別的城市。
他們當年那樣相愛,感情那樣深厚,她都不會為了他去深市,深市離燕市雖然也不近,但好歹都在國內,即便如此,她都拒絕,更何況是為了感情並不深厚的盛韜去國外,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
經理被他這語氣都嚇了一跳,問道:“這麽肯定?”
徐朝宗:“她絕對不會跟他出國,我確定。”
經理哈哈大笑起來,笑過之後才道:“按照我的人生經驗,分手的概率很大。”
“不是概率很大。”徐朝宗語氣低沈,“是一定會分手。”
“那就叫你……朋友別太心急,要耐得住性子,反正他們會分手,實在喜歡的話,就慢慢等著吧,等他們分手。”
惡趣味令經理哼唱了一首歌的幾句旋律。
你知道我在等你們分手嗎。
徐朝宗眼眸深沈。
他跟孟聽雨在一起那麽多年,無論他們有沒有分開,他都希望她過得很好。
理智告訴他,他不應該打擾她現在的生活,以她的心智,她完全可以處理好之後跟盛韜的種種。
可理智不爭氣,它沒辦法占據他大腦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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